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践行实践育人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校拟就初一、初二年级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均可参与投标。
一、招标要求
(一)研学主题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可以在以下教育主题中选择: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
(二)课程目标
让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同时学会生存生活、实践探究、合作创新,促进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全面提升和发展综合素质。
(三)研学时间
2024年5月中下旬(暂定)。
(四)参加对象
我校初一、初二年级在校学生。初一16个班,约700名学生;初二12个班,约500名学生。
(五)研学线路规划及收费标准
为尽可能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更好促进学生多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我校初一初二每个年级提供给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的研学线路及收费标准拟设置如下:
1.市内线路:
市内免费线路2条,时间半天或一天。
市内收费线路1条,费用不超过200元/人,研学时间不超过1天;
意向地点为旗峰山、松山湖、滨海湾、海战博物馆、虎门炮台、南城绿色建筑展览馆、大岭山森林公园、湾区自然学校、慕思集团总部、沉香博物馆、耕山小寨及其他符合教育主题的地点。
2.本省外市线路:
本省外市线路2条,费用不超过1000元/人,研学时间2天;
意向地点为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等临近城市;也可以是粤东、粤西、粤北等地。
(六)交通方式
市内及珠三角地区大巴车、其他地区高铁出行。大巴车要求车况良好,须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司机须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七)收费项目及要求
候选单位应于竞选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及标准。所标费用应已包含完成研学活动的所有支出,不得再另行增加其它费用。全程不额外强行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标单位须配合学校给予减免费用政策。
(八)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为在东莞市内有三年以上研学经验和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旅行社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研学教育公司,公司注册地须在广东省内,经营注册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专属部门和专职研学实践教育导师队伍,有三年以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经验。
3.近三年服务中小学生研学人次超过5000人以上(附合同),有过组织学生市外研学实践活动经验,无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组织研学实践活动中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5.投标人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团,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
6.投标人中标后,应为学校购买责任险、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保险额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
8.挂靠旅行社、分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
(九)招标过程
1.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资质材料。
包括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组织经验(近三年服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两个年级的课程方案。
每个年级仅需提供包括1条市内免费线路、1条市内收费线路、2条市外省内收费线路在内的竞选课程方案。每条线路应包括研学目标、主要行程、课程设置、交通及食宿标准、人员配备、安全保障、价格等。食宿标准应略高于一般研学实践活动标准。
每家公司可同时提交初一初二两个年级的竞选课程方案。两个年级的竞选课程方案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不同。每个年级的课程方案按市外省内线路、市内收费线路、市内免费线路顺序呈现,并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宜过多篇幅。
课程方案须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富有教育意义。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和机动游乐场所等场所开展研学活动。学校有权对课程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2.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布遴选办法。
3.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由学生、家长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以公开组织评选的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服务单位。
(十)法律责任
中标机构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机构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机构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3.中标机构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或夸张成分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付款方式
中标机构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直接向家长收取费用,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标公告
时间:2024年3月18日—4月8日
发布方式:东莞外国语学校公众号、官网公开发布
(二)标书递交
时间:2024年4月8日24:00前,将竞选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公司名称发到邮箱1172228210@qq.com。材料应由“资质材料、初一年级课程方案、初二年级课程方案”三部分组成,具体请阅读第一大点第(九)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东莞外国语学校学生处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69-8352 4592
(三)公布遴选办法
时间待定。
(四)到场陈述及开标
时间待定,学校会电话通知投标单位。
四、其它说明
此次招标未尽事宜由东莞外国语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最终解释。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东莞外国语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