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三观,2019年5月21日,我校诚挚邀请了东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东莞外国语学校法制副校长向东先生为高一学生举办法制讲座,随行的嘉宾有未检办科长杨丽平女士、未检办检察官谢文波先生、张永春先生;我校校长尹效登先生、学生处付嘉豪副主任及马晓芳副主任出席了讲座。活动由马晓芳副主任主持。

(会议由马晓芳副主任主持)
向东副检察长首先以2018年重庆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为例,向同学们发问:15个鲜活生命瞬间即逝,谁之过?问题引发了同学们思考:“巨婴”女乘客不顾后果的行为;司机意气用事的冲动,还有13位乘客的无动于衷,15个人都责无旁贷。副检察长接着给出了五个启示:一、树立法律意识,理解法的产生以及法治的具体内容;二、拥护党的领导,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三、爱国意识是法治观的重要内容;四、权利义务意识是法治观的核心内容;五、守法意识是法治观的基本要求。
最后,他和同学们分享了部分欺诈案例和校园欺凌案例,并告诫大家不能选择沉默或暗中报复,应勇敢举报违法犯罪行、寻求师长的帮助。向东副检察长的精彩发言,赢得了全场掌声。




认真聆听了向东副检察长的讲话后,我校尹效登校长代表全体师生诚挚感谢向东先生以及市检察局的领导和嘉宾的到来,并呼吁同学们通过今天的讲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学习法律常识,提高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珍惜美好的校园时光,远离犯罪,做到“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莞外学生更好地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教育,打造法治校园,营造平安、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陈 凤
编辑:陈钰尧
审稿:付嘉豪、马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