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严从紧、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加强对重点地区来(返)莞、返校人员的排查,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莞师生员工台账,加强警示提醒和落实分类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暑假期间,非必要不组织市外省外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原计划组织离粤离莞培训,尚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已出行的返莞后落实核酸检测(省外返莞三天两检,市外返莞一次核酸检测)。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开学时,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方可返校。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省、市有关部署,东莞市教育局就加强全市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是请各镇街教管中心、各学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返校师生健康监测。
二是全市师生员工未出莞的原则上留莞过暑假,如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需离莞、出省,需向学校报备。请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返莞,并进行健康监测,健康情况异常的,不能返校。
三是请各学校切实做好离莞师生员工的跟踪随访,建立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莞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台账,做好跟踪登记和后续情况追访。
四是提醒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的师生员工,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学校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是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加强校园暑期托管管理;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行。
六是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培训机构员工、学员的身份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疫情重点人群接触史的师生在完成健康管理后,方能进入培训场所。
七是各镇街教管中心、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关注市、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告、指引、提醒等,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并及时通报师生员工遵照执行。
八是严格按要求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家长宣传动员,推动符合条件学生人群应接尽接。
《通知》还对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
对境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
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莞人员开展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中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对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区)起算。
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2021年8月3日上午9:00)
